旅客乘機安全知識小問答
1、問:旅客有哪些物品不得托運或隨身帶上飛機?
答:旅客不能在托運行李及或隨身攜帶物品內夾帶易燃、爆炸、腐蝕、有毒、反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質、磁性物質及其它危險物品。旅客乘坐飛機不得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利器和兇器。
2、旅客可以帶含酒精的飲料嗎?
答:必須托運,不得隨身帶上飛機。
3、旅客有哪些物品不能在托運的行李內夾帶?
答:旅客不能在托運行李內夾帶重要文件、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及其它需專人照管的物品。
4、旅客攜帶液體飲料乘機,在接受安檢時為什么要開瓶檢查?
答:為防止旅客在飲料瓶中混入影響飛行安全的易燃、爆炸、有毒的液體乘機。
5、旅客的托運行李有何規定的包裝有何規定?
答: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扎牢固,并能承受一定壓力。對包裝不符合要求的行李,航空公司可拒絕收運。
6、有哪些情況旅客不能登機?
答:1、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人員,不準登機。
2、對持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偽造或變造證件冒用他人證件者不予放行登機。
3、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帶至安檢值班室進行教育;情節嚴重的,交民航公安機關處理:
a 逃避安全檢查的;
b 妨礙安檢人員執行公務的;
c 攜帶危險品違禁品又無任何證明的;
d 擾亂安檢現場工作秩序。